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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医院里,常常见到和听到慢性病人对医生的埋怨:为什么只给开一周的用药,而不是半个月或者是一个月?!医生说这是医院、市公费医疗办的规定,否则就挨扣工资!甚至是医、患相执不下。
在这就医患者多多的医院里,慢性病人一周取一次用药确实麻烦,那些由慢性病人家属来代开药、取药者,更是觉得苦不堪言。鉴于此,为了民生,应该重新考虑延长慢性病人一次性的取药用药时间。具体办法是:
1、医保办与医(护)学专家共同研究一个科学的、合理的、安全的“关于延长慢性病人一次性的取药用药时间”的方案,并向社会公布。
2、根据不同病症的慢性病,要有相应的延长慢性病人一次性的取药用药时间,通常应允许在二十天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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