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谭界忠
交警部门目前对交通违章处理实行属地管理原则,机动车司机一旦违章,只能到事发所在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。为了前往事发地接受处罚,机动车司机不仅要无谓地付出一笔往返奔波的费用,更是费时。如果要处理一批不同地点的摄像违章记录,机动车司机往往要来回奔波“拜访”不同辖区的几个交警支队。
让司机到事发所在地的执法点接受违章处理是一种“劳民伤财”行为,不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,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。
计算机网络迅速技术迅速发展普及和日趋成熟,为交警部门打破属地管理模式,实行交通违章非现场处罚异地处理这一新的管理模式,完全可以提供技术上的保障。全国一些地方(如浙江宁波、广东深圳、东莞)的交警部门已经开始尝试打破属地管理模式,实行交通违章非现场处罚可异地处理管理方式,并取得了良好成效。
办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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